大件行李和腳踏車

越南航空通過托運行李方式提供大件行李和腳踏車的運輸服務。

大件行李和腳踏車的標準

大件行李是指重量超過32公斤/件和/或三方總尺寸超過203公分/件的行李. 對於往返歐洲或澳洲的航班,重量超過 32 公斤的行李將不予運輸,但優先情況如殘疾人輪椅、醫療護理設備等行李除外。如需了解更多資訊,請您在起飛前至少72 小時聯繫越南航空分公司或客戶服務中心 (19001100)。

腳踏車由托運行李方式運輸包括:普通腳踏車、運動腳踏車、機動腳踏車(通過熱能或電能等驅動的機動)。

費用

乘客請在此處查看大件行李和腳踏車的詳細費用。

預訂服務

需要運輸大件行李和腳踏車的乘客請在起飛前至少24小時聯繫越南航空分公司預訂服務。對於機動腳踏車請參閱危險物品

包裝

大件行李必須整齊打包,不得有任何尖銳角度影響飛機和其他行李。腳踏車必須裝箱,並確保下列條件: 

  • 腳踏車車把部分沿著車長度方向旋轉;
  • 拆卸並包裝笨重的零件,例如:踏板,燈,後視鏡,防車腿等。
  • 輪胎於裝箱前須先行洩氣。

在機場辦理登機手續

越南航空建議乘客於起飛時間前至少兩個小時到達機場以確保航班起飛前有足夠的辦理登機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