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票

旅客需持有有效機票才能在機場辦理登機手續。機票可列印在紙上或以電子方式儲存。如果使用電子方式儲存的機票,請旅客出示已發送至電子郵件或儲存在 iPhone 裝置的電子錢包應用程式中的機票。


個人證件

以下列出的身份證明文件必須是正本、有照片且仍有使用價值。如果使用出生證明書或出生登記表,則根據法律規定,該文件可以是正本或經驗證的副本。

外籍旅客

旅客需準備以下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價值的電子資料:

  • 護照(附有最新入境驗證印章)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附有最新入境驗證印章)以及在越南居住相關的文件,如簽證、永久居留卡、臨時居留卡、APEC商務旅行卡(免簽證除外);
  • 外交部發放給外交使團、領事機構、國際組織代表機構成員的身分證件種類;
  • 國際駕駛執照或越南主管機關核發的汽機車駕駛執照;
  • 具有長期使用價值的機場安檢卡、越南各家航空公司的識別證;
  • 旅客二度電子定名帳戶。

如果旅客遺失護照:

  • 旅客必須持有其國籍外交/領事機構的外交照會或務署的照會(由旅客遺失護照所在地的警察機構確認)。照會/公文需要確認旅客身份和遺失護照相關證明;
  • 照會/公文需要附有照片和齊逢章;
  • 確認身份和遺失護照的照會/公文自確認之日起30天內有效。

越南國籍乘客

14歲以上的旅客需攜帶下列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價值的電子資料之一

  • 公民身分證;
  • 人民公安、軍人證件;
  • 護照或旅行證;
  • 活頁簽證,永久居留證,臨時居留證;
  • 越南主管機關核發的汽機車駕駛執照;
  • 各種卡如下:國會代表卡,黨證,記者卡,國家民航安全委員會卡,越南航空公司的識別證,具有長期使用價值的機場安檢卡;
  • 經您永久或臨時居住的地方警察確認的身份證明書,並顯示以下資訊:證明機構、證明人; 證明年月日; 被證明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別、籍貫、永久居住地址; 證明的理由。上述證明文件皆須附上相片和齊逢章,並於簽署證明日期後之 30 日內有效;
  • 主管機關簽發旅客服刑期滿的證明文件(若有);
  • 旅客在VNeID應用程式上的二度電子定名帳戶。

年齡14歲以下、滿14歲至超過14歲20天以下的旅客,需攜帶下列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價值的電子資料之一

  • 公民身分證,身分證;
  • 個人護照或父母護照;
  • 出生證明書正本或仍有效的驗證副本;
  • 若不滿2個月的旅客,沒有出生證明書,則需提供出生登記表;
  • 出生證明摘錄(出生資訊摘錄);
  • 戶籍摘錄或確認戶籍資訊的確認文件;
  • 社會組織對於由社會組在織撫養兒童的確認書(僅自確認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
  • 經您常住或臨時居住地的坊、鄉警察局確認的身份證明。顯示以下資訊:證明機構、證明人; 證明年月日; 被證明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別、籍貫、永久居住地址; 證明的理由。上述證明文件皆須附上相片和齊逢章,並於簽署證明日期後之 30 日內有效;
  • 旅客二度電子定名帳戶;如果您沒有自己的帳戶,請出示隨行家長/監護人的二度電子定名帳戶,其中顯示旅客的個人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