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

旅客需持有有效机票才能在机场办理登值机手续。机票可列印在纸上或以电子方式储存。如果使用电子方式储存的机票,请旅客出示已发送至电子邮件或储存在 iPhone 装置的电子钱包应用程式中的机票。


个人证件

以下列出的身份证明文件必须是正本、有照片且仍有使用价值。如果使用出生证明书或出生登记表,则根据法律规定,该文件可以是正本或经验证的副本。

外籍乘客

旅客需准备以下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价值的电子信息:

  • 护照(附有最新入境验证印章)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附有最新入境验证印章)以及在越南居住相关的文件,如签证、永久居留卡、临时居留卡、APEC商务旅行卡(免签证除外);
  • 外交部发放给外交使团、领事机构、国际组织代表机构成员的身分证件种类;
  • 国际驾驶执照或越南主管机关核发的汽机车驾驶执照;
  • 具有长期使用价值的机场安检卡、越南各家航空公司的识别证;
  • 旅客二度电子定名帐户。

如果乘客遗失护照:

  • 旅客必须持有其国籍外交/领事机构的外交照会或务署的照会(由旅客遗失护照所在地的警察机构确认)。照会/公文需要确认旅客身份和遗失护照相关证明;
  • 照会/公文需要附有照片和齐逢章;
  • 确认身份和遗失护照的照会/公文自确认之日起30天内有效。

越南国籍旅客

14岁以上的旅客,需携带下列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价值的电子资料之一:

  • 公民身分证;
  • 人民公安、军人证件;
  • 护照或旅行证;
  • 活页签证,永久居留证,临时居留证;
  • 越南主管机关核发的汽车或摩托车驾驶执照;
  • 各种卡如下:国会代表卡,党证,记者卡,国家民航安全委员会卡,越南航空公司的识别证,具有长期使用价值的机场安检卡;
  • 经您永久或临时居住的地方警察确认的身份证明书,并显示以下信息:证明机构、证明人; 证明年月日; 被证明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别、籍贯、永久居住地址; 证明的理由。上述证明文件皆须附上相片和齐逢章,并于签署证明日期后之 30 日内有效;
  • 主管机关签发旅客服刑期满的证明文件(如有);
  • 旅客在VNeID应用程式上的二度电子定名帐户。

年齡14岁以下、满14岁至超過14岁20天以下的旅客,需携带下列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价值的电子资料之一:

  • 公民身份证,身份证;
  • 自己护照或父母护照;
  • 出生证明书正本或仍有效的验证副本;
  • 若旅客不满2个月,没有出生证明书,则需提供出生登记表;
  • 出生证明摘录(出生信息摘录);
  • 户籍摘录或确认户籍信息的确认文件;
  • 社会组织对于由社会组在织抚养儿童的确认书(仅自确认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 经您常住或临时居住地的坊、乡警察局确认的身份证明。证明机构、证明人; 证明年月日; 被证明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别、籍贯、永久居住地址; 证明的理由。上述证明文件皆须附上相片和齐逢章,并于签署证明日期后之 30 日内有效;
  • 旅客二度电子定名帐户;如果您没有自己的帐户,请出示随行家长/监护人的二度电子定名帐户,其中显示旅客的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