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电子设备(安装电池并使用备用电池)

具有电池并使用备用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设备 (PED) 包括:用于乘客治疗的电子医疗设备,个人使用的电子设备,如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笔记本电脑(laptop)、摄像机等。 

允许在托运行李和/或手提行李中携带便携式电子设备,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装有电池的电子设备

  • 装有锂金属/锂合金电池且容量不超过100Wh的锂金属/锂合金电池小于2g的电子设备。每位客人可以携带多达15台此类电子医疗设备(包括手提和托运的)。
  • 如果电子医疗设备使用锂含量在2g至8g之间的锂金属/锂合金电池或容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锂离子电池,则允许在手提行李或托运行李中携带。
  • 含有湿电池– 无溢出、无游离液体、无吸收的电子设备,可在手提行李或托运行李中携带,条件是:电池的电压必须低于12V,瓦数低于100Wh,并且必须遵守有关承受温度、压力等能力的其他一些特殊规定。
  • 含有燃料电池的电子设备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并且不能在飞行过程中充电。

设备的备用电池

  • 所有类型的可拆卸电池/备用电池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
  • 备用电池是干电池,镍氢电池,含少于2g锂锂金属/锂合金电池,瓦数不超过100Wh的锂离子电池。每位乘客最多可携带10个此类备用电池。
  • 备用电池是锂金属/合金锂电池,包含2g至8g锂电池或锂离子电池,瓦数100Wh以上但不超过160Wh。每位乘客最多可携带02个此类备用电池。
  • 湿–无溢漏电池的电压必须小于12V,瓦数小于100Wh,并且必须遵守耐温度,耐压力等一些其他特殊条件。每位乘客最多可携带02个此类备用电池。
  • 备用燃料电池可能含有易燃液体、腐蚀性物质、易燃液化气体、遇水或金属氢化物中的氢气会发生反应的物质,必须放在手提行李中运输,电池不得在飞行过程中充电。每位乘客最多可携带02个此类备用电池。

一般说明

  • 必须保护包含电池的设备免遭意外激活,或者应断开电池、绝缘裸露的端子。
  • 电池必须通过重新包装、单独存放在盒子/袋子中或用胶带粘住裸露端子以使端子绝缘,在运输过程中单独保护电池免遭激活。
  • 航班起飞前,乘客需要联系越南航空公司,了解对于电池和电池连接设备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