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往返美國的航班上的殘疾乘客提供的服務

為殘疾乘客提供的服務

乘客在計劃出發時間前至少 48 小時預訂以下服務:

  • 輪椅或含有危險品材料的特殊設備;
  • 行動不便的乘客以 10 人或以上的團體旅行;
  • 將情緒支持犬帶入客艙;
  • 將導盲犬帶入客艙;
  • 乘客有聽力障礙和視力障礙;
  • 帶上霧化器、呼吸支援機或富氧機;
  • 使用新生兒保溫箱;
  • 在飛行中使用擔架或醫療設備,例如空氣清淨機、霧化器、呼吸支援機、富氧機。

乘客在計畫起飛時間前至少 72 小時預訂越南航空在航班上提供的醫用氧氣服務。

請乘客參考往返美國航班上 必須有陪同人員的案例

客戶權利保護機構

  • 電話: 1-800-778-4838 (語音通話)和1-800-455-9880 (TTY-文字通話);
  • 發送郵件至: Aviation Consumer Protection Division, C-75, U.S.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1200 New Jersey Ave., SE, W96-42, Washington, DC 20590;
  • 訪問 美國消費者全利保護局的網站。

其他航班上為殘疾乘客提供的服務

為聽力障礙乘客提供的服務:為有聽力障礙、部分或完全喪失感知聲音能力以及溝通和接收訊息有困難的乘客提供幫助的服務。

為視障乘客提供的服務:為盲人、部分或全部視力喪失以及需要特殊幫助的乘客提供幫助的服務。

為乘坐輪椅的乘客提供的服務為行動不便的乘客提供的支援服務。

行動輔助工具:拐杖或手杖等行動輔助工具可作為隨身行李免費攜帶登機,不包含在乘客的行李限重標準內。為了確保安全,這些設備需要放置飛機客艙的座椅下方或行李艙。請旅客詳細了解手提行李規定

為攜帶服務性動物旅行的乘客提供的服務:越航對於為殘障乘客輔助動物提供免費運輸。輔助動物允許帶上飛機,並坐在乘客的正前方。請在訂位、預訂通知越南航空工作人員或在預訂出發時間前至少 36 小時使用輔助動物的運輸服務表在線註冊。

乘務員伴隨服務:越航將安排伴隨乘務員在航班上協助乘客。請乘客聯絡越南航空分公司的售票處預訂此服務:

  • 國內航班出發日期前至少 03 天;
  • 對於國際航班的旅程,至少在出發日期前 05 天。

備註: 乘客需為乘務員全程陪同額外支付機票費用。

殘障乘客的陪同人員:陪同人員必須年滿 18 歲、身體健康、不攜帶兒童旅行且未註冊特殊服務(預訂特殊餐食情況除外)。

越航鼓勵殘疾乘客在登機和下機、飛行途中以及必要情況下有專人陪伴並提供協助。請乘客在註冊服務時立即告知越航工作人員有陪同人員或是單獨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