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提行李和托运行李中禁止携带的物品

手提行李和托运行李中禁止携带的物品是指危险、有害或可能对人、财产和机组人员造成伤害的物品。禁止的物品包括:

  • 爆炸物的种类和含有爆炸物的物品。
  • 气体,液体或固体形式的易燃物质类型。
  • 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和相关物品。
  • 腐蚀性物质、感染性物质、有毒物质及相关物品。
  • 放射性材料。


手提行李中禁止携带但可托运的物品

手提行李中禁止携带但可托运的物品名单包括:

  • 尖锐物体,武器 或形状类似于真实武器的物品,如刀、剑、多用途刀、飞镖、剪刀、斧头等。
  • 枪支、子弹、枪支结构零件、子弹、电动枪、麻醉枪、玩具枪或类似真实武器的物品/玩具以及外观相似的物品。但是要托运这些物品,乘客需要获得主管机关的许可证。
  • 可能造成伤害的工具、用具和物品,如撬棍、锄头、钻/钻头、火炬、刀片长度超过 6公分的工具,长度超过 10 公分的锤子、扳手、钳子等。
  • 球棒(棒球、台球)、曲棍球棒、高尔夫球杆、武术器材、警棍、自卫喷雾剂(胡椒喷雾)等。

不应该托运的物品

貴重物品,如金錢、珠寶、相機、攝像機、個人電腦、手機等。 應放在手提行李中攜帶,不得托運,以免物品損壞或丟失。

特別是可拆卸鋰電池設備和備用電池僅可接受在手提行李中運輸(不可托運)。


有条件运输的物品

某些物品如果满足具体的运输条件,可以在手提行李和/或托运行李中携带。请乘客根据下面表单了解各类物品的规定。


帮助信息

有关限制运输行李咨询,请您联系以下渠路之一:

  • 客服中心:
    1. 越南境内拨打:1900 1100
    2. 从囯外拨打越南电话: (+84-24) 38320320
  • 请联系分公司办公室